
【必备】代理合同范文集合7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代理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理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本着平等互惠自愿的原则,就焦炭的汽车运输及铁路代理,平车配合装车等相关事宜,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一、配合装车及代办
1、甲方负责将需要的焦炭在指定地点交付乙方。
2、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确定的汽车及火车协调厂家精确配货,并协助乙方装车。
3、已交付给乙方的货物或资料变更时,应提前一日由甲方通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代办甲方货源找汽车及火车运输等服务。
2、乙方按甲方的装车要求,提前找车,落实汽车及火车,及时将货物发出,将有关票据交付甲方。
3、乙方承担代办一切运输等事宜,平车加封,严禁货物的运输损失,在装车中协助甲方及时清扫和看护货物余货,防止损耗,若中间环节出现丢货等情况,由乙方承担损失。
三、费用及支付
1、费用标准:人工平车、配合装车,清扫及找车、杂费,每吨3元—5元,统一工具平车加固服务费。
2、结算方式:现汇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壹万元,结算试为货物出厂过磅数量为准。
四、合同有效期:有效期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代理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在双方共同遵守《会计法》、《税法》及各项经济法规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财务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双方商定在甲方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下,代理费为元/月。超过500万元,每超过一个500万元,每月另加100元,年末一次结清。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将经营中的财务信息准确全面的提交给乙方,并接受乙方的会计专业指导,在具体经营过程中有疑问应及时与乙方指定的责任会计沟通。
2、按照合同约定的代理费标准按时支付酬金,支付时间为每月会计及税务报表作出后。年度提成在每年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作出后。
3、甲方因故须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财务交接准备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用正版安易财务软件为乙方作帐,恪守会计准则及职业道德,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2、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及时准确的做出财务报表,按时报税。
3、接受甲方的监督,在甲方经营过程中遇到会计方面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予以解答。
4、负责甲方的工商、税务年检的财务协助工作,配合税务稽查,协调企业与税务的关系。
5、对财务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在取得协商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帐务处理。
6、合同终止时按规范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期满如继续委托代理财务工作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不另签合同。
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新办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期间按一个月支付代理费。
4、非新办企业,在交接财务手续时由乙方对其以前的财务帐目进行清理,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及产生的工作量的收费双方另行商定。
5、财务作帐所发生的材料及其它财务耗材,由甲方承担。
6、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代理合同 篇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 年_8月8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山东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定本区域销售总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地区总代理的确认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1) 甲方授予乙方_山东_区域的销售总代理权,由其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甲方不得在乙方总代理的区域内另设其它代理商或经销商。
二、乙方承诺
(1)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将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高额度的销售。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下订单。每一份订单的货物规格为一种至数种,每种规格产品的订货数量要达到甲方的要求(具体见甲方订单基数表)。
(3) 乙方年订单总金额不得低于200万_
三、代理保证
(1)如果甲方在乙方总代理地区以内,以任何方式给其他代理商或经销商授权,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以乙方当年订单总金额月平均数作为赔偿标准,并立即取消该地区其他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 (2)乙方的总代理权只在授权地区生效,不能在其他已授权的地区扰乱市场,否则,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
四、地区代理价格,见代理价格表(不含税)
如因通货膨胀或其它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价必须调整,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共同协调双方利益。以上供价均为甲方发站价,运费由乙方负责,甲方代办托运,甲方所付运费,由乙方在下次订单结算时付清。
五、订货及供货
(1) 经双方协定及认可,甲方接下乙方的订单后,甲方应积极为乙方组织生产,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尤其是甲方生产及原材料紧张时,更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
(2) 乙方下订单时,应预付订单金额的 5%给甲方,作为订金。
(3) 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六、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
(1)银行结算。
(2)现金支付。
(3)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七、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 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品。
(2) 为保证用户利益,用户所购产品,按照国际木制品通行标准,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八、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 ……此处隐藏2541个字……通及版权买卖等;
2.代表甲方与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协议(版权买卖协议),并代收代转本著作的稿费,版税或版权费和样书;
3.代理该书的发行等事宜,具体包括联系图书批发商和书店等发行机构,与图书发行机构洽谈沟通等;
4.代表甲方与有关图书批发商,书店等图书发行机构签订图书发行协议,并代收代转本著作的发行收入。
第四条乙方在代表甲方与出版社或发行机构等签订有关协议时,要维护甲方的权益,并应保证甲方著作权不受侵害。
第五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理费用,具体支付办法如下:
1.乙方联系好出版社并成功签署图书出版协议(或版权买卖协议)后,乙方依据所签的图书出版协议或版权买卖协议,在甲方应得收入中扣除_________%的费用作为代理费用;
2.乙方联系好图书发行机构并成功签署图书发行协议后,乙方依据所签的图书发行协议,在甲方应得的发行收入中按回款以____%的比例分批扣除,作为代理费用。
第六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作品的打印稿和电子文档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稿,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____日内通知乙方,双方可另行商定交稿日期。
第七条乙方应争取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出版(或发行)上述作品,并于图书出版后____日内负责将图书样书提交给甲方。乙方因故不能按期代理出版(或发行)该书,应在代理期限届满前____日内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商议续签事宜。
第八条乙方与有关图书出版或发行机构签定有效的图书出版,版权买卖或图书发行协议,即视为代理成功。
第九条乙方应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在图书付印前,乙方应负责将书稿清样提交给甲方校阅一次;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将校改后的书稿退回给乙方。
第十条在图书出版后____日内,乙方应负责将甲方提交的原书稿和照片等资料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双方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协议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7一. 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又被称为表现代理,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行为人又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第三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的,可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
表见代理在民法上属于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情况,其成立出须必备无权代理的要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行为人无代理权却以本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
因表见代理属于广义无权代理,因此,只有行为人无权代理却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的,才会发生表见代理。
2. 客观上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
表见代理最根本的实质在于行为人无代理权而又表现为有代理权。因此,只有从外表上看行为人有代理权时,才会发生表见代理。所谓的从外表上行为人有代理权,是指虽然行为人与本人之间实际上无代理权,但客观上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如行为人持有本人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正因为在行为人方面有使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相对人基于此才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的,所以为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第三人的利益,法律才规定表见代理,使其成为有效代理。
3. 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是指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的第三人不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且无过失的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若相对人为恶意,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而仍与之发生民事行为,则因法律不保护恶意当事人,没有对相对人加以保护的必要,也就不能成立表见代理。相对人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因其过失而不知道的,因相对人主观上的过错,一般也无保护的必要,也不应该成立表见代理。相对人是否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应由否认表见代理的本人负举证责任。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民事行为具备生效要件
表见代理为有效代理,本人应承担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因此,只有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民事行为有效时,才能成里表见代理,才发生由本人承担该行为后果。若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不具备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则不成立表见代理。 根据上述可以看出张某代理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表见代理,其中张某手持的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就是从外表看上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一个表现。
二. 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的现象。《民法通则》中第六十六条对无权代理作了原则性规定,《合同法》中对狭义的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分别作出规定。
1. 无权代理发生的三种情形
一是行为人自己自始没有代理权;二是行为人有代理权但其所为的民事行为超越代理权;三是行为人原有代理权但代理权已经终止。
2.无权代理的条件
第一,行为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无权代理本不属于代理,但因行为人是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符合代理的外部表征,所以将该现象规定于代理制度中。如行为人不是以本人的名义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则不成立无权代理。
第二,行为人没有实施该代理行为的代理权。无权代理的前提是行为人没有实施该行为的代理权。
第三,行为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行为是有效的。如果行为人与第三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则不涉及能否对本人发生效力的问题,不属于无权代理。
根据《合同法》中关于无权代理的解释,不难发现张某的行为不属于无权代理。
三. 表见代理的效力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因此,表见代理发生与有效代理的相同效力,即该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应当承受该代理行为所设立的权力义务。但表见代理毕竟属于无权代理而不同于有权代理,其设置目的在于保护交易的安全,因此,表见代理是否为有效代理,应决定于相对人的意思。 综上所述,案例中,张某手持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代理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100吨草莓的合同,而后才发现张某没有代理购买草莓的权力。根据《合同法》关于表见代理的解释,可以看出乙公司在不知张某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与张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同时张某手中有使第三人相信他有代理权的事实,即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所以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乙公司去函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是合法的,甲公司作为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即履行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