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时间:2023-03-09 03:58:38
【精选】加工合同集合九篇

【精选】加工合同集合九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加工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石林禾泽蔬菜速冻加工厂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所有加工边料(玉米叶和玉米芯)按5500元/年出售给乙方,有效期为20xx年5月至20xx年10月。

二、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私自出售加工边角料,若甲方反悔,则乙方所拉加工边角料不付钱。

三、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押金1000元(壹仟元整)。

四、乙方必须每天清理完甲方厂内边角料,不得妨碍甲方正常加工工作,知道有效时间结束为止。

五、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处理甲方厂内加工边角料的权利,其中甲方自用部分不包括在内。

六、甲方将加工边角料集中在三个地方放置。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石林禾泽蔬菜速冻加工厂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20xx年4月27日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一、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合同条款:(共12条)

1、合同签定双方就以下 加工零件签定加工合同。

2、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额20%支付乙方加工预付款。

3、乙方完成加工向甲方交货时,所有加工的产品零件必须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尺寸。

4、所加工的零件经过甲方复检合格后,甲方可按合同总额的50%支付乙方。

5、所余合同总额的30%在零件装配调试完成,乙方开具税率为17%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后,15日内甲方酌情付清余款。

6、合同的交货日期根据双方要求确定,若乙方推迟交货,违约金每天合同总额的1%从总额中扣除。

7、加工件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加工完毕后,乙方负责加工件运送至甲方所在地的运费。

8、甲方复检时,出现加工件不符合图纸要求、不合格的现象,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负责及时修复或补件;如甲方通知后,乙方未做出补救工作,甲方代替乙方修复或补加工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合同总额中扣除。

9、若乙方在一次性完成零部件不合格率在5%以上时,不合格件处理方法除按合同条款的第六项、第八项执行外,再处以合同总额10%的扣款。

10、本合同附件:甲方外协加工检验格式书及加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乙方必须妥善保存甲方所提供的图纸,不得外泄,同零件一同交还甲方。

1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敬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 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

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加工合同 篇4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______方负责。

第五条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用□MIL-STD-105D,正常检验,二级检验水准。一次抽样计划,ALQ为____或□MIL-STD-414D正常检验,四级检验水准。一边规格界限,形式____,ALQ为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日,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五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倍数计算。

第八条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九条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

第十条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________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______奖励金。

第十一条试用厂商的试用期间为3个月,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试用期满,视其考核评分到达70分以上者,才能正式成为甲方的加工厂商。

第十二条加工厂商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1次,每月考核:

1、质量,

2、交货期,

3、价格。这三项每年总考核1次,划分等级。

第十三条付款条件:

乙方交来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开据合格验收单和进仓单,乙方才能凭此单按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甲方取款。

第十四条保证人:

乙方应找(拥有乙方资本额两倍以上的)殷实铺店或公司作连带保证人,以保证乙方履行本约。

甲方:(签章):

地址:

电话:

乙方:

乙方连带保证人:

加工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XXX(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发单方)

乙方:(接单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协商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就委托生产加工 服装 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工货号、品名、数量、单价、布种;

二、甲方负责生产所需的有关物料提供,主要指:

1、 产品所需的面、辅料提供,或者是裁剪好的布片。 2、 产品样衣、裁剪版、实样、工艺制造单。

3、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供面辅料。如无法按时提供,则交货期顺延。

三、加工要求:

1、乙方投产前,要经过甲方的产前样确认;

2、乙方需配合甲方质管部门提供相关的质量和生产进度数据;

3、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配色、配码生产,如果甲方有调整,急需要部分的颜色、号码,乙方要积极配合;

4、甲方提供给乙方生产的款式,乙方应对外界绝对保密,如泄露给第三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乙方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资源完成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生产转发给第三方生产;

6、乙方作为甲方的加工厂家,乙方要积极参加甲方生管部、质管部召开的各种相关会议。

四、品质要求: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级品标准以及甲方提供的《工艺制造单》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乙方不行私自调整标准。

2、发现确实因为工艺的问题,需要在质量方面调整的,要经过甲方质管部门的书面确认。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责其赔偿,成衣出现废品和次品的将不计算加工费。少交货、交废品与次品的,按成本价在加工费中扣除;布料和辅料超耗的,按成本价扣其加工费。

4、甲方将对乙方送来终检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合格率必需达到 %以上; 5、乙方退回返工修复的产品,乙方应甲方的要求返工,不得未返工的货品参杂在待交的合格品里面,如上交到甲方公司,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属于是因乙方自己管理不善给其带来的严重后果。

五、交货要素:

1、交货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以前全部交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本公司仓库。

3、包装方式:交货的外箱必须注明箱号、箱数、箱内产品名称及各规格、数量。乙方提供包装箱并负责包装及承担费用。

4、验收方式:乙方检验,甲方终检。

5、运输方式:乙方负责所有运输费用。因产品的品质问题退货的所有往返运费也由乙方承担。 6、交货随附文件:装箱明细单。若是交给货运公司发货的,乙方并将货品运输单传真给甲方作为通知收货凭证,运输凭证原件随后寄给甲方。

六、交货规定:

1、乙方必须严守交货日期,如果因甲方原、辅材料拖欠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期交货,应由乙方填写延期申请表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

2、如果因乙方自身的问题,而造成逾期交货,逾期时间6天以上10天以内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10%;逾期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30%;逾期15天以上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80%,并承担赔偿甲方因乙方逾期交货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出现逾期交货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不负责乙方的任何损失。

3、如果乙方没按甲方的要求生产,而造成码号、颜色不齐,品质不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交货量达到整单加工产品总量 60%的,甲方支付给乙方整单产品加工总价的30%; 2、乙方整单加工产品全部交清,并经过甲方验收后的半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整单产品加工总价的60%;

3、加工费余款的10%在甲方验收入库后的一个月后付清。

八、争议解决:

1、双方需要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处理。 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解决。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附件、

1、《生产工艺制造单》、《样衣》、《纸板》、《耗料计划单》; 2、《生产指令单》

甲方:XXX(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签名盖单: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年 月日

加工合同 篇6

甲方合作人:身份证号:

乙方合作人:身份证号:

第一章 合作宗旨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作印花染色车间的行为,保护合作人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二条 合作印花公司性质为合作,乙方出印花设备:一台圆网、两台平网;甲方提供厂房,同时提供两台韩国产2.8米定型机、前处理、后处理等配套设施,具体细节见甲乙双方设备清单。

第三条 合作印花染色公司合作期限为8年,合作协议签字之日算起,协议期满6个月前,合作人商议续约与否。

第二章 合作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第四条 合作公司名称为:嘉善顺天印染车间

第五条 合作公司经营生产场所:嘉善杨庙顺天毛绒有限公司内。

第三章 合作目的和合作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作目的:甲方有印染厂厂房,乙方有印花染色设备,甲方有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甲方保证每天排污量不少于1000吨。

第七条 合作公司经营加工范围:染色、印花。

第四章 合作人合作方式、金额和分利方式

第八条 合作人甲方将自己名下顺天印染厂房作为合作场地,提供两台韩国定型机、前处理、后处理等配套设备,同时提供生产所需流动资金,占股70%;乙方负责购买印花设备(一台全新圆网、两台进口旧平网),占股30%。购买价格需经双方认可,并且新设备有厂家发票、设备资料齐全,同时确保旧设备正常使用。

第九条 合作人甲方须在清理出合作的厂房,乙方需 天内设备到位。

第十条 合作期间各自资产归各自所有,不得随意请求转让、分割、担保、抵债,合作终止后,合作方各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 运行成本费用按顺天公司运行成本计算,并提供给乙方真实成本数据。国家规定的费用按国家规定费用缴纳给甲方,如排污费、电费、管理费。

第十二条 合作印染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十三条 双方各委派一名执行人和会计,负责工厂生产管理和监督,工资报酬由合作公司按月支付。

第十四条 污水处理费用按实际费用上缴。

第五章 合作人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 合作方甲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厂房内的杂物,并保证电力、蒸汽管道接进合作公司内,甲方负责锅炉、电力、蒸汽,但要变更厂房内的布局乙方需经甲方同意。甲方负责协调当地政府与百姓关系,乙方不承担各债权债务。

第十六条 在合作期间甲乙方安全工伤问题由双方处理或赔偿,保险由甲乙方共同解决。

第六章 财务管理与盈亏分担办法

第十七条 账目必须由甲乙双方审核,甲方负责开具发票,但是开票额度不能超过进账发票。甲乙双方派统计一名、出货两名、监理一名,每天发货由甲乙双方确认方可发货。如发现做伪账,双方有权追查各方责任和后果。每月对账由甲乙双方指定人选。

第七章 合作公司的事务的执行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各派一名执行合作事务,并具备如下条件:

1. 有印染厂管理经验。

2. 对印花染色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成本分析非常熟悉、精通。

3.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 合作双方执行人对合作人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1. 对外开拓业务,培养生产技术人员。

2. 主持合作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关注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

4. 制定合作公司内市场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 指定合作公司的具体的管理和规章制度。

6. 提出经营和管理技术中的问题。

7. 制定合作双方发展方案。

8. 每月向合作双方报告合作公司执行情况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并确认原材料价格。

第二十条 对合作公司执行人行为约束

1. 不准合作公司执行人亲属在公司内担任管理、统计、技术员、仓管员、发货员,一旦发现免职并查是否有工作中的漏洞,并扣两个月的工资。

2. 对市场加工价格虚报的,或低于合作人品种价格的,上报合作人方可执行。

3. 如发现合作公司执行人有损害合作人利益的,以权谋私,开除并追究经济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部分责任。

4. 合作公司执行人工资由甲乙合作人确定。

第二十一条 合作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做出决定时,经合作人双方表决通过,在合作公司能达到预期利润、提成时,合作执行人有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合作人的权利

1. 有权监督执行人在合作公司事务执行情况、

2. 合作双方有权了解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随时查阅合作公司账簿。

3. 被委托执行合作公司的执行人不按照本合作协议执行事务的,有权撤销该委托。

4. 合作人分别有权对合作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该停止事务上的执行,协商后再决定。

第二十三条 合作人在合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 合作人在同地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与本合作公司相竞争的业务,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禁止合作人以合作公司购买私有物品,一旦发现,以现金方式退回合作公司。

3. 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同地区相同合作行业。

4. 禁止合作人从事损害本合作公司利益的活动,一旦发现全额退回合作公司,并承担损失。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下列事务必须经合作人同意:

1. 改变合作公司的合作人。

2. 改变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与地点。

3. 处理合作公司的不动产。

4. 转让或处理合作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 以合作公司名义为他人担保。

6. 聘用合作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作公司的执行人。

第八章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人退出和更换合作人

第二十五条 新合作人加入,按下列进行:

1. 需经一方合作人同意。

2. 合作人需承认本合作协议。

3. 原合作人必须告知新合作人原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 依法订立合作协议。

5. 合作新合作人对合作前公司的债务承担合作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作人退出按下列顺序进行:

1. 需要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但需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2. 不允许在合作公司亏损时退出。

3. 退出前需提前30天告知另一方合作人。

4. 合作人退出,对合作期间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合作人合作份额。

合作人退出,对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亏损或债务按规定承担。

5. 退出人有未了结合作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6. 合作方退出,不论何种方式合作,均按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另一

方合作人决定结算货币还是设备实物、

7. 退出前必须负责把合作公司欠款要回方可退出。

第二十七条 合作人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合作人:

1.

2.

3.

4. 合作方转让需经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合作人依法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利。 转让给本合作人以外的第三方时,按合作公司规定对待。 合作人依法转让、出售,另一方合作人同意受让人经修改合作协议,

即成为合作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作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和义务。

第九章 合作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八条 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方可解散:

1.合作期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的。

2.合作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双方合作人决定解散。

4.合作公司没有达到合作目的的。

5.合作不具备各项责任规定的。

6.政府责令关闭或被撤销、搬迁的。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公司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解散后,按下列程序清算:

1.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在出现清算事由15日内由合作双方同意提定一名或两名清算负责人,不能确定的由会计事务所或人民法院指定。

2.合作公司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合作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和清算有关合作公司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盈余,按合作协议规定分配。

6.清算合作人各确认无误后,合作人对合作公司存续期间的债务按规定承担。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由单方合作人造成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合作协议及法律规定在合作期间未满擅自推出的,向合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合作公司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三十二条 合作事务执行人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合作人违反本合作协议及法律规定,造成另外一合作人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合作协议生效后,合作人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章 附加条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及发现确定变更之处,按合作协议有关规定,合作人共同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作人各一份,公正一份,存档一份。

合作人甲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合作人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公 证 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制作项目

附注:

□ 各项目图纸附后,各项最终产品质量要求按甲方验收的各项封存样板为准。

□ 本订单开具税票;

□ 甲方承担%税金。

□ 本合同报价为初步报价,乙方必须根据实际打样情况准确复核把成本控制到最低,最终价格以打样完后最后下调的价格为准。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产品效果图与工艺要求、最终产品质量要求按乙方提供的经甲方验收封存的各项样板为准。

2、在乙方制作过程中,甲方应定期安排人员进行监督指导。

3、甲方在定期监督指导过程中应适时抽检,对检验不合格的应及时指正。

4、在乙方按要求完成制作合同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办理余款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图纸、尺寸及经甲方验收的封存样板标准,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制作委托。

2、乙方应当按照规定保存所有生产文件和记录至产品有效期满后一年,并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和质量文件,负保密的义务,不得将相关XX露给第三者。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协助。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各项目产品委托给第三方制作。

三、生产周期、包装、验收及付款方式

1、生产周期:

□ 统一交货: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分批交货

第一批:交货日期: 年 月 日;数量: 件/套组合柜。

第二批:交货日期:年月/套组合柜。

第三批:交货日期:年月/套组合柜。

说明:本条所指单位“套组合柜”为委托制作项目里各个项目中按比例抽取组

成的一套组合柜(备注:一套组合柜包括:)。

2 3、验收:

A:封存样板验收:乙方做完各项目的首套产品后在包装前及时通知甲方

到厂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样板由甲方带回封存;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重做或返工,由此引发的损失及交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B:批量成品验收:乙方完成批量成品制作后,应在包装前通知甲方到厂验收,验收合格后(暂不出验收单)乙方必须把产品送到甲方公司,甲方复检没问题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重做或返工,由此引发的损失及交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C:无论是样板还是批量成品,若需要烤漆的部份乙方应在烤漆前先通知甲方到现场检验同意后方可进行烤漆。

D:若验收有缺陷,乙方返工将影响交期,甲方提货使用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扣款;若因产品内部问题,甲方在验收时未发现,但在使用过程中暴露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同样必须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付合同金额总数的目产品完成制作甲方验收后一周内再付合同金额总数的40%货款,甲方将所有项目产品出货后乙方凭本合同足额发票及甲方验收凭证到甲方办理对帐手续,甲方将在收到足额发票及验收凭证后两个月内将40%余款结清。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没有按上述条款执行的,则视为违约,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委托制作合同总额的30%;同时违约一方必须承担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连带损失。

2、乙方若有违约行为的除了应承担本委托制作合同总额的30%的违约金及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外,还应无条件如数退还甲方所有预付款项。

五、其它

1、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2、在委托制作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1(图纸)与附件2(保密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8

甲乙双方根据友好协商,制定零件加工协议事项如下:

一:机床加工工时计算方式;

二、图纸及技术资料的题供: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零件加工;

2).乙方所需零件加工图纸资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

三、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要求制造,保证零件符合要求的制件;

2)、乙方必须按照制作要求进行加工

四、制造工期:

1)、根据双方协商,定义加工完成工期

五、交货地点: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送货到厂;

六、零件加工制作费用的支付:

1) 零件合格后,开票当月结款;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加工合同 篇9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加工定作承揽合同

定作方(下称“甲方”):

承揽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作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原材料由方提供。原材料品牌及质量要求:

第四条技术资料、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供办法:由乙方设计,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制作的依据。

第五条合同价款:

第六条付款方式:乙方将定作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支付该批次全部价款的%,剩余%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甲方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日内,乙方交付本次定作的全部产品;甲方分批定作的,乙方按照甲方书面通知的数量和时间供货;

2.乙方负责将定作的产品运到甲方办公地点或施工现场;如果定作的产品需要现场制作或安装的,乙方应当派专人进行现场作业。运输、装卸及安装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第八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1.定作产品运至现场后,甲方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产品,应当在2日内向乙方提出;对使用后才能够检测产品是否合格的,质保期为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修复或更换。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相关产品的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检查乙方提供的定作产品原材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对不合格的原材料;

2.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或图纸;

3.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交付合格的定作产品;

4.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价款。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价款;

2.保证提供符合约定的定作产品,原材料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3.应当按时交付定作产品;

4.负责产品的运输和安装,并承担相应费用;

5.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6.由于乙方产品缺陷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承担针对变更部分给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定作物的,仍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价款。

3、甲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款0.3‰的违约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逾期一日应当向甲方偿付迟延货物总价0.3‰的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4.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2.甲乙双方承诺本合同中所确认通讯地址全部可以送达,任何一项通知送达下面地址的视为送达,尽到通知义务。如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项通知及书面材料在送达时接收方应当配合送达方签字确认,否则送达方有权申请公证送达,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接收方承担。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甲方地址:电子邮箱:

邮编:传真:联系电话:联系人:

乙方地址:电子邮箱:

邮编:传真:联系电话:联系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