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供货合同

时间:2025-07-19 06:16:17
【精】钢材供货合同

【精】钢材供货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钢材供货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钢材供货合同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井睦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供应钢材,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在南昌签定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协议如下:

一、 供货内容:

乙方供应甲方井睦高速二分部桥梁工程建设所需钢材。(Ⅰ级钢筋为圆盘,Ⅱ级钢筋为9或12米定尺)

二、供货时间、数量及单价

1、乙方根据甲方工程量需要供货,甲方通过电话通知或其它联系方法通知乙方供货;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组织送货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井睦高速二分部施工段范围内)。

2、数量以送达工地的实际验收量为准。

3、定价原则:

A、规格:螺纹钢;厂家:准入;单价:今日钢铁网南昌市场价+380元/吨。

B、规格:线 材;厂家:准入;单价:今日钢铁网南昌市场价+380元/吨。

以上单价为到甲方指定验收地点的一次性综合单价(含装运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费用。补充说明:单价以提货单的日期,按今日钢铁网为基价(网址:)并以提货单时间叁日内货物必须到达甲方指定点。

三、质量要求

1、满足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xx)材料技术要求的规定。钢材标号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

2、符合本项目项目工程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并提供出厂质量保证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进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支付任何费用,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四、计量、验收

1、计量:φ6.5-φ10圆盘以磅重交货和结算, Ⅱ级钢筋以理论重量交货和结算.

2、验收由甲方进行,验收标准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xx)材料技术要求的规定及国家质量标准。验收期间在收货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如果需在使用时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的,甲方可将在使用时进行验收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向乙方提出。

3、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格的,代为保管,并可在30和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代管期间,货物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4、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五、乙方职责

1、乙方需确保甲方所订购的钢材按施工进度所需保障供应,不管市场变化如何,供方均需保证充足的资源供应。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

六、收货方式及地点

甲方采取点支数结合过磅称量抽查的收货方法,由甲方指派专人现场验收和签单,收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未按甲方要求的地点卸下钢材者,甲方不予承认。

七、结算方法及付款期限

1、第一次乙方货款累积超过 300 万元以上才结算,只结算超过 300 万元以上部分, 300 万元货款作为押金。

2、 以后每月结算一次,每月乙方凭甲方收货单(材料收货单上必须要有验收人、复核人签章,由质检员和采购员负责结算;)开具税务发票,甲方凭乙方税务发票将上月实收货款一次性付清。

3、 待全部钢材供应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最终结算后,货款及押金在1个月内全部付清。

八、其它事项

1、乙方因供货产生的纠纷或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2、如果乙方供货不及时而出现的停工待料等印象,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乙方如在甲方通知发货后五日以上仍不能供货,视为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对乙方合同供货数量进行分割,并可单方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管辖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5、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到法定和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6、本合同非独占排它性的采购合同,甲方可以根据市场效益、质量优先原则,向其它供货商采购同类型材料。

7、若项目办统一招标,确定了中标单位,钢材由中标单位供应,则本合同终止,双方结清货款及押金。

8、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材供货合同2

供方:

需方:

根据供需双方协商,现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拟定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供方向需方供应水钢集团生产的各类建筑用钢材,如出现水钢产品规格品种不齐,供方及时向需方告知,并提供该厂家的价格,得到需方同意后,可供应其它正规厂家的各类钢材,供方确保质量,并出具质量证明书。

二、钢材价格:按当日供货的市场最新价格每吨每月另加50元整为结算价。

三、供货方式:供方按需方提供的品种、规格、数量在三日内送达需方工地上,按电子磅单计重(上车费及运费由运方与需方协商,需方现场支付每吨 元)。

四、结算方式:当批钢材供、需双方以 吨计算,由供方在供货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间原则上以一个月为限, ……此处隐藏13721个字……批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全部退货。

8.3生产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货、更换合格产品或退还相应价款,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4甲方产品投入流通后,甲方发现乙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合格产品,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修理费在内的相关损失。

8.5乙方为其产品提供为期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包括甲方使用不当、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承诺免费维修或免费更换。

8.6针对每个交货批次的产品,乙方均应附上出厂常规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以供甲方质检部确认。

8.7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的,如甲方认为可让步接收的,甲方可采用折价方式接收,折价金额需经乙方确认。

九、付款

9.1具体结算方式以订单确认的结算方式为准,乙方订单履行完毕双方签署应付款确认书,或各自生成应付款、应收款数据。

9.2乙方应当在该付款日的

9.3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提前付款的的,甲方将按照其制定的经营政策中的利率从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提前付款期间的利息。

9.4甲方的任何付款均将汇入乙方事先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十、保证条款

10.1乙方做出下列陈述和担保:

10.1.1对本合同的执行不会违反与其相关的任何合同条款、责任、法律、法规和法令;

10.1.2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的产品质量条款、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且在这种要求下使用是安全的;

10.1.3遵守“价格条款”的有关规定,不进行欺诈性报价。

十一、合同解除

11.1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取消订单:

不按照履行到期义务,导致甲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不按照履行到期义务,经甲方催告后3天内仍不履行的;

不按照履行到期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提出破产申请或被他人提起破产申请的;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行为;

丧失诚信信誉;

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其它情形。

11.2解除本合同的,不影响甲方提起损失赔偿的权利。

十二、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不可抗力的事故)。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迟延履行、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事件发生方应当在此等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向对方发出事件发生地点有关政府部门或商会出具的证明,以证实不可抗力的存在。

12.2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2.3在此条件下,乙方仍有义务竭尽全力尽快交货。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四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3.1乙方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退货、减少或者退还货款。甲方提出更换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补送新的合格品,超过合同交货期的,仍将判定为延期交货。

13.2对于不合格产品、多余产品及被取消订单下的产品(即甲方可退还给乙方的产品),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取走;超出规定时间仍未取走的,甲方可为乙方办理退还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此期间发生产品丢失、损坏、减量、变质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3乙方已预见到其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可能作为部件被用于甲方制造的成品中,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不符合要求,不论此类瑕疵发现于甲方生产其成品过程中,还是于甲方将成品售出或最终用户使用过程中,乙方均应承担更换或维修的义务,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甲方除扣除乙方提供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货款外,必要时,还要按照有问题产品的货值的200%对乙方处罚。

13.4甲方售出或最终用户使用甲方的成品过程中,因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瑕疵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此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3.5乙方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应将不能按期交货的情况或更改后的交货日期和交货数量立即通知甲方。在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前提下,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到货,每日按生效订单未交货(或未及时交货)部分金额的1%赔付,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由于甲方向第三方采购同类产品所造成的采购差价损失,或赔偿甲方停产待料所造成的损失。

13.6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合同期限

14.1本合同有效期自月日。

14.2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在此之前生效的、但未履行完毕的订单仍应得到继续履行。

14.3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希望继续合作的,双方将协商订立新的合同,在未订立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十五、法律适用

15.1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六、纠纷解决

16.1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友好协商不能得到解决的,双方同意由团风县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地点在团风县。

十七、一般条款

17.1修订:本合同的修订仅能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7.2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附属机构或第三方。

17.3乙方人员:乙方须确保其人员在甲方场所进行服务时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17.4不正行为: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提供任何酬金、礼物、馈赠。甲方认为此类行为是试图不适当地影响甲方的员工,这将损害甲方与乙方间的业务关系。

17.5部分失效: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司法机关裁定在某些方面无效,且这种不可执行性不会对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则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17.6弃权:本合同的有效弃权须经弃权方书面签署和对方确认;一方对另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的某些事件放弃追究但并不表示对以后发生的事件也放弃追究。

17.7信息传递:当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地址、账号、法定代表人等),可能对双方的合作产生影响时,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

17.8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或盖章生效。

17.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经办人: 代理经办人: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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