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2-10-14 23:33:56
【推荐】劳动合同模板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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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___________医院办院要求,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聘任岗位和聘期

经甲方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岗位:__________________,聘期___________,即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聘任期满,双方自愿可续签聘用合同。

二、乙方的工作安排、任务以及目标

乙方的工作及工作目标、任务由甲方进行安排,原则上不发生变动,但是甲方因工作的需要,甲方有权单方对乙方的工作任务等进行重新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三、工资

在乙方全面完成甲方的工作目标任务,达到甲方工作质与量要求,经医院考核按工资方案发放工资(含乙方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值、加班补贴等),合同期内乙方的工资可以与甲方的效益以及乙方个人工作表现及绩效值的高低等相联系实际上下浮动。具体的浮动比例及办法按照甲方的规定执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工作认真负责、严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亲和力强,有团队合作精神。

2、忠诚医疗事业,热爱医院,维护医院的形象与合法权益,不得诋毁医院,败坏医院名声;不说不利于团结、不利医院发展,与医院各项制度不一致的话,不做有损医院的事;不得擅自将甲方的经营情况和业务情况向第三方披露或泄露,也不得将业务档案、业务凭证等资料复制和转借第三方。否则,甲方同意一票否决,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合同,并有权向乙方主张赔偿。

3、积极为甲方的发展出力献策,服从甲方领导与安排,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做好社会宣传、咨询服务和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保证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4、全面贯彻医疗方针,遵循医疗规律,接受医院的检查考核。自觉参加业务学习和进修,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医疗技术,不断更新医疗观念,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5、以病人为中心,实施优质医疗服务,关心患者、研究病情,让患者满意。

6、对甲方建设、发展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

7、在合同期内,乙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有享受相应工作报酬的权利,根据甲方规定有获得奖励的权利。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从事第二职业。

9、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遵守甲方的作息规定。

10、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终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各种规章制度。

2、为乙方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创建尽可能完善的工作条件。

3、制订工作目标和规范以及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提出具体的考核标准,并组织对乙方的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有权辞退。

4、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规定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和提供福利待遇。

5、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乙方休息和休假。

6、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的教育和培训。合同期内乙方单方原因离职或甲方考核乙方不能继续工作的,乙方等额赔付甲方培训学习报销的费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然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没有续签的;

2、合同被解除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改变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完不成目标任务或经考核不合格的;

2、乙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甲方规章制度的以及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3、乙方失职、失误或因工作未尽职尽责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八、甲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最起码的工作条件的;

2、未按时(次月30日前支付上月工资)支付乙方工作报酬的。

九、乙方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报经甲方批准,以便甲方提前安排有关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赔偿,并同意甲方直接从甲方工资、福利、工作责任金等中抵扣,如不足时乙方应当及时补足。

十、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办理工作移交,结清所有费用,交清财物,对公物有遗失、损坏的,要按甲方院产管理规定进行赔偿,并同意甲方直接从乙方工资、福利、工作责任金等中抵扣,如不足时乙方应当及时补足。所租住甲方住房应在合同终止后2日内搬出。

十一、本合同到期后,续聘时应另行签订聘用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友好、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解决。

十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条款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否则视为违约,应向对方按乙方本合同期限内工资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十五、其它约定事项

1、医疗事故及纠纷实行责任追究制。

2、乙方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每月除时,甲方全额发给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此处隐藏12558个字……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通知一定要采取书面形式,并保留副本,建议要求单位签收。如果单位不签收,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再向单位邮寄一份。

2、通知期内要正常上班,不可旷工。

3、要与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保留交接清单。

  三、解雇员工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存在其他严重损害用人单位合同利益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劳动者无主观过错但基于某些客观原因,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以下几种情形时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实行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哪些情形不得解雇

《劳动合同法》在赋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的同时,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也限制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对劳动者实行解雇保护,即不允许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过,即使有上述六种情形,劳动者如果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受此限制。

四、解约的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实行过错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解除通知送达劳动者即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实行非过错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以裁员。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个工会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哪些情况无须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存在其他严重损害用人单位合同利益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补偿金的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按照劳动者本人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六、违法解除的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从该条可以看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在不选择恢复劳动关系或客观上不能恢复劳动关系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时适用的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时适用的法律概念,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从用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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