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视广告合同13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视广告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电视广告合同 篇1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广告发布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于
2、广告发布媒介为:
3、单位广告规格为:共 次。
4、广告采用所投放产品广告的企业提供的样带或标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带内容。在广告发布期间,甲方若更改样带内容,须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因该电视广告样带内容产生的所有法律、法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有权审查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6、广告的发布时间、时段及形式:
广告时段:发布周期内
发布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期
7、广告投放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 甲方以 为单价,共计投放期,合计投放金额元( 圆整);
2) 付款方式:
第二条:流程
1、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前7个工作日之前将广告发布内容(广告带)交付乙方;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广告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广告专业发票;
3、乙方在甲方广告发布周期届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由广东电视台提供的广告播出证明;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仅对本广告素材或内容负责,其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独立承担责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甲方必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款项。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提供广告服务;
2、乙方有权审核甲方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拒不修改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广告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非甲方原因造成甲方广告错播或漏播,乙方应按错一补一、漏一补二的原则进行补播。
正常广告播出飘移30分钟以上视为错播。若甲方的广告错播或漏播,乙方未进行及时的补播,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错播或漏播的广告费,并支付等额的违约金。
2、媒体因临时转播重大事件、新闻、特别活动等不可抗拒原因或执行电视台上级指令的宣传计划进行节目调整导致甲方广告播出时间飘移的,乙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方可视为正常播出,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漏播处理;如广告因上述因素且甲方提前收到书面通知不能播出,甲方可选择等值扣款或顺延播出。
3、如果甲方在广告发布周期内终止广告投放,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预付的广告订金不予退还;
4、广告监播以广东电视台提供的广告播出证明为准。
5、甲方如对广告播出情况有异议,须在广告发布周期内及周期届满后15日向乙方提出,否则视同已正常播出,乙方应对甲方的异议及时处理。
6、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广告内容、时段、时长、栏目,否则视为错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错播的广告费,并支付等额的违约金。
第六条:知识产权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而产生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包括由甲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和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均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前15个工作日,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合同期限,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甲方未办理续签手续,甲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时段不予保留。
2、如因甲方在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引起了法律纠纷,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退还甲方未发布部分的广告费。
3、在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费用,延迟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后,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延迟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未发布部分的广告费。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服务合同条款未尽事宜或条款存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收款银行帐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第十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二:乙方在 电视台播放广告的授权委托书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视广告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____》广告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并同意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双方关系
1.协议双方均为公司法人,作为相互独立的缔约人。
2.乙方愿意作为《____________》广告代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____________》广告代理。双方承诺,为拓展《____________》的广告业务、为维护并提升双方的商业形象和声誉共同努力。
3.双方同意,除协议中已表达 ……此处隐藏15519个字……text-align: right;"> 甲方:
乙方: (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公
日期:20___.年 月 日
日期:20____.年 月 日
电视广告合同 篇12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协议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发布电视广告。
二、排期表(详见媒体排期表)
三、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
1、付款方式:。
2、甲方按照媒体排期表投播广告,中途不能减量或停止投放广告。
四、广告样带(样稿)及相关资料
1、广告样带(样稿)由甲方提供,甲方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广告样带(样稿)中的图像、画面、图案、文字、商标等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未经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的广告样带(样稿)。如广告样带(样稿)中含有不符合法律及相关规定的内容,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做出修改以确保广告如期投放,在甲方做出修改之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本广告。
3、甲方确保所提供的样带(样稿)质量及规格符合媒体要求并在其中不含有其它与本合同无关的内容,否则乙方不保证广告如期发布及版本正确。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广告样带(样稿)在质量及规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做出说明,以便甲方更改。
4、甲方应按照媒体计划排期表中规定的时间将所涉及的资料及广告样带(样稿)送达乙方,如发生延误,则广告发布日期顺延。甲方如要求更改广告版本需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将广告样带(样稿)及时送达乙方,乙方有义务协调媒体尽早更换。
5、甲方在广告发布前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商标注册权、广告审批等相关证明文件,协助乙方办理媒体审查。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提供广告播出涉及的其他有关审批证明文件,甲方有责任及时完整的将相关文件送达乙方。
6、凡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如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发生其他侵权纠纷,由甲方完全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保证不使对方因其行为而受到任何损失或承担责任,否则,责任方应补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应确保甲方广告按照双方签字盖章的媒体计划排期表发布,如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日期、次数、段位发布广告,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后按相关媒体规定进行补偿。电视媒体按等量(错一补一、漏一补二)原则进行补偿。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款,则属于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按照此合同总金额20%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并要求甲方交清当月实际播出广告费用。
3、如广告发布周期内媒体因节目调整或特殊宣传活动等因素,导致正常时段广告随节目提前或顺延60分钟(央视120分钟)以内发布的,不予补播。但乙方应以相关书面说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若乙方没有通知甲方,则视为漏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给予补播。
六、不可抗力:因发生双方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而导致广告无法正常投放时,遭遇此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双方无需对延迟或不能履约承担责任。若因不可抗力原因而致使费用变化,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后继续执行。
七、保密条款:此合同及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原则。协商未果,双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变更:对本合同的增加、变更、修改、取消都必需取得甲乙双方的认可并以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任何口头或单方的书面通知均无效力,有关费用按实结算。
十、合同附件及合同效力:媒体计划排期表及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传真件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广告发布结束、费用结算完毕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单位名称:
甲方代表:
开户行:
公司账号:
公司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
单位名称:
开户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公司传真: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电视广告合同 篇1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 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 发布 广告,广告版本为 秒广告 ;
二、广告发布地点为:;
三、乙方所投放的广告段位: 次 ;
四、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理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政令要求具备的各种批准件原件,广告内容经承办方终审后方可播出;
五、乙方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带内容的合法性并承担一切播出之后果,该样带为 秒广告 样带,乙方须将样带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甲方处。未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更改所播放的广告版本;
六、广告播出(经典套装),每天滚动 次,共计播放 次,共计人民币 元,免费一次制作费: 元。
合同总金额: 元( 元整)
合同签定后付50%,即RMB 元
合同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付50%,即RMB 元
七、付款方式: 支票。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及政府指令变化等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尚未完成部分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上海铭邸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投播订单(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广告播出以上海东方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审核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见广告投播订单(合同)。
广告代理单位(章):
代表人签字:
广告客户(章):
代表人签字



